第三方交易平臺不得采用格式條款設置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條件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
交易平臺需對網絡商戶的促銷活動進行檢查監(jiān)控,如發(fā)現商戶有違法違規(guī)的行為,可以停止對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臺服務,并予公示。
《規(guī)定》對促銷中虛構交易量、成交額以及虛假好評、刪除差評等行為明確禁止。
趕上“雙11”等各種電商大促,搶購打折商品,歷來為剁手黨們津津樂道,但每逢大促各種退貨限制條款便紛至沓來,層層門檻一直是困擾消費者的難題,為了在購物大戰(zhàn)中不被“宰”,不少消費者做足了準備,“網購退貨13招”“網購退貨攻略大全”等秘籍在網上流傳。不過,從今年10月1日開始,消費者將不必為退貨擔心,真正的七日無理由退貨到來了。
記者從國家工商總局官網獲悉,《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日前發(fā)布,從10月1日開始,電商平臺再進行集中促銷活動如出現“預售不享受7天無理由退換貨”“贈品不享受三包”等限制條款,做出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將可能會被查處。
那么如何定義網絡集中促銷呢?《規(guī)定》指出,網絡集中促銷,是指在特定時間內,網絡集中促銷組織者即第三方交易平臺組織經營者在互聯網上,通過提供優(yōu)惠條件開展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
去年遭遇退貨煩惱的李女士,對電商大促中的“霸王條款”記憶猶新!啊p11’之前,很多冬裝就開始了預售優(yōu)惠活動,我在天貓商城選購一款羊絨衫,預付定金298元,隨后彈出的預售說明中顯示了多條‘預售規(guī)則’:定金付款后,申請退款時如判定非賣家責任(根據客服判定為準),定金恕不退還;預售商品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等!
對于曾經出現的部分店家規(guī)定預售商品無質量問題不得退換貨,且得到了交易平臺的支持等問題,《規(guī)定》中第二章第九條明確要求,第三方交易平臺不得采用格式條款設置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條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
此外,《規(guī)定》還指出,作為集中促銷的組織者第三方交易平臺應當記錄、保存促銷活動期間在其平臺上發(fā)布的商品和服務信息內容及其發(fā)布時間。同時,交易平臺需對網絡商戶的促銷活動進行檢查監(jiān)控,如發(fā)現商戶有違法違規(guī)的行為,可以停止對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臺服務,并予公示。
記者注意到,《規(guī)定》也對促銷中虛構交易量、成交額以及虛假好評、刪除差評等行為明確禁止,并明確了違反上述要求的第三方電商平臺和網店商戶將受到相應的處罰。如果商家在促銷活動中,對發(fā)放的贈券、積分、優(yōu)惠券的使用方式和期限有變更,也要先征求消費者的意見,除非這種變更是有利于消費者權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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